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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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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一、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房屋拆迁纠纷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大连市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行政裁决作了如下规定:

管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受理,裁决市内四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发生的纠纷。其他县(市)区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并裁决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拆迁发生的纠纷。

裁决申请当事:裁决申请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任何一方提出,但必须是与某拆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无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裁决的,应出具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

裁决申请:裁决申请应当在拆迁期限内提出。裁决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地)址;申请裁决的请求事项;申请裁决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及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地)址;递交裁决申请书应当一式两份(正、副本)。

对裁决申请的处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当事人递交的裁决申请书,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3日内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裁决实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拆迁纠纷,主要审查争议各方提供的材料、证据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必要时,可白行调查和收集证据。然后,召集争议当事人共同到场,当面询问,查照事实,核实证据,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做好笔录。再后,拆迁管理部门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议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并制作裁决书,以送达回证方式送达争议当事人。行政裁决,自受理申请到送达裁决书,不超过30日。

对裁决不服的处理: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都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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